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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Procurement 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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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林寨镇楼镇村典型村选树培育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0来源: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浏览: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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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和平县林寨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拟对 和平县林寨镇楼镇村典型村选树培育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ZBDL-HLZJ-202412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县林寨镇楼镇村典型村选树培育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736599.29元。(响应报价高于本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1

和平县林寨镇楼镇村典型村选树培育项目

一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盖章并放入响应(投标)文件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5.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至少包括:

1)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拟派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注: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谈判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谈判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声明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4  12  11  2024  12  13 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兴源路东一号华怡大厦六楼602)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前来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登记备案: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

3)购买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后退还);

4)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现场领取);

5)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响应。

八、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 2024  12  19 1530

九、提交谈判文件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兴源路东一号华怡大厦六楼602

十、谈判时间: 2024  12  19 1530

十一、谈判地点:(详细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兴源路东一号华怡大厦六楼602

十二、本次采购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官网(http://www.hyhlzj.com/)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或电邮形式至采购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叶小姐      联系电话:0762-339988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2800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兴源路东一号华怡大厦六楼602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762-3399880

传真:/                            邮编:517000

    (三)采购人:和平县林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28001

传真:/                             邮编:517245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20241210